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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同意在山东电大成立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
山东电大 (发布日期:2016/09/07 )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城乡社会教育,推进社区教育改革发展,山东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关于设立山东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批复》(鲁教民函〔2016〕10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在山东电大成立山东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指导服务中心”)。
《批复》明确,指导服务中心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开展全省城乡社区教育理论研究、标准制定、业务指导、资源开发、政策咨询、信息服务、人员培训等工作,积极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2016年5月,山东电大根据全省社区教育现状和电大系统开展社区教育的优势,本着主动思考、积极推进的工作思路,向省教育厅呈报了《关于设立山东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请示》(鲁电大政发[2016]18号),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对山东电大近年来社区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就成立山东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所具备的软硬条件进行评估后,决定将指导服务中心设在山东电大。
按照《批复》精神,山东电大将积极做好全省社区教育长期规划和顶层设计,同时依托系统和远程教育平台,做好社区教育资源开发、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等工作,为推进建设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会,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做出更大贡献。
